以星综合航运服务

为了符合美国. 人口普查局 / 我们. 管理自动出口系统使用的海关法规 (AES) 美国预申请. 出口货物文件, 以星必须采用严格的“无文件不加载”政策,其中包括逾期文件费.

完整的运输说明 (提单) 包括 ITN 号码 (或豁免声明) 必须不迟于 12:00下午 (中午) 以星预订确认信中注明的截止日期. 出于参考目的,请注意文档截止通常为两个 (2) 预定船只抵达前的工作日. 如果船只计划在周末抵达 (周六 / 星期日) 文件截止日期为前一个星期四,不晚于 12:00下午 (中午).

滞纳金是 $200.00 每个集装箱最多可达 $1000.00 通过提单. 仅当文件在文件截止后提交给以星,或者提交的文件不包含有效的 ITN 号码或豁免声明时,才会收取此费用.

任何在此之后收到的提单 12:00 下午 (中午) 在文件截止之日,将被转移到下一艘可用的船只. 所有滚装货物均需缴纳出口滞期费和任何海关罚款,这些罚款将计入货物账户. 所有滚装货物都可能需要进行终端滚装 / 手续费.

运输说明 必须至少包括:

  • 托运人
  • 收货人及联系方式
  • ITN #(或豁免声明)
    服务合同或报价编号
  • 卸货港集装箱号(秒)
    封条码
  • 商品描述
  • 件数
  • 重量

请注意以下向以星提交发货指令的方式:

电子邮件: exportdoc@us.zim.com


通过 GT Nexus 在线: GTNEXUS网


传真: 866-696-3582

使用电子邮件选项时, 相关预订号码(秒) 并且公司名称必须在电子邮件的主题行中注明.

任何发送至另一传真机的提单 # 或电子邮件地址将不会被视为由 Zim 出口文件收到.

如有任何问题, 请联系您当地的以星销售代表或联系客户服务部: 866-744-7046. 我们感谢您持续的支持. 感谢您成为以星的尊贵客户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