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星綜合航運服務

為了符合美國. 人口普查局 / 我們. 管理自動出口系統使用的海關法規 (AES) 美國預申請. 出口貨物文件, 以星必須採用嚴格的“無文件不加載”政策,其中包括逾期文件費.

完整的運輸說明 (提單) 包括 ITN 號碼 (或豁免聲明) 必須不遲於 12:00下午 (中午) 以星預訂確認信中註明的截止日期. 出於參考目的,請注意文檔截止通常為兩個 (2) 預定船隻抵達前的工作日. 如果船隻計劃在周末抵達 (週六 / 星期日) 文件截止日期為前一個星期四,不晚於 12:00下午 (中午).

滯納金是 $200.00 每個集裝箱最多可達 $1000.00 通過提單. 僅當文件在文件截止後提交給以星,或者提交的文件不包含有效的 ITN 號碼或豁免聲明時,才會收取此費用.

任何在此之後收到的提單 12:00 下午 (中午) 在文件截止之日,將被轉移到下一艘可用的船隻. 所有滾裝貨物均需繳納出口滯期費和任何海關罰款,這些罰款將計入貨物賬戶. 所有滾裝貨物都可能需要進行終端滾裝 / 手續費.

運輸說明 必須至少包括:

  • 托運人
  • 收貨人及聯繫方式
  • ITN #(或豁免聲明)
    服務合同或報價編號
  • 卸貨港集裝箱號(秒)
    封條碼
  • 商品描述
  • 件數
  • 重量

請注意以下向以星提交發貨指令的方式:

電子郵件: exportdoc@us.zim.com


通過 GT Nexus 在線: GTNEXUS網


傳真: 866-696-3582

使用電子郵件選項時, 相關預訂號碼(秒) 並且公司名稱必須在電子郵件的主題行中註明.

任何發送至另一傳真機的提單 # 或電子郵件地址將不會被視為由 Zim 出口文件收到.

如有任何問題, 請聯繫您當地的以星銷售代表或聯繫客戶服務部: 866-744-7046. 我們感謝您持續的支持. 感謝您成為以星的尊貴客戶.